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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政連發 新能源車的春天是否已來臨?
2015年09月25日 13:48:00 來源: 訪問:次
  價格不低、車型不多以及充電不便這“三座大山”,一直困擾著新能源車的消費者、推廣者和生產者。不過,剛剛過去的這個7月,從購置稅減免到地方目錄廢止,再到三成公車更新指標劃歸新能源車和充電電價優惠,新能源車領域的利好消息可謂接踵而至。

  如果這些政策都能切實落實,新能源車的購買者將拿到實打實的優惠,制造商們會享有每年300億元的專享市場和在各地暢通無阻的開放市場,車主們則將用給手機充電的價錢給新能源車充電,更重要的是,人們能看到推翻那“三座大山”的希望。

  政策:免征購置稅
  目標:降低新能源車價


  新能源車的價格居高不下,一直是嚇跑不少消費者的第一道關卡。且不論動輒50萬元以上寶馬i3、特斯拉ModelS,即便是本土化生產的自主品牌新能源車,價格也都在20萬元以上,在得到國家和地方雙重補貼之后,也鮮有價格在10萬元以下者。如比亞迪E6的整車價格高達33萬元,補貼之后的價格也有21.6萬元,而購置稅恰恰是隨著車價水漲船高,對新能源車的“殺傷力”更大。因此,新能源車,特別是自主品牌新能源車的價格往往超過了自主品牌定價的天花板,不但給潛在消費者帶來了更大的經濟壓力,在心理上也是一個挑戰。

  2014年7月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會議強調,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交通能源戰略轉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

  會議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底,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包括進口)的純電動以及符合條件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置稅免征政策的惠及面相當廣泛。免稅的品牌不限于自主品牌,連特斯拉ModelS、寶馬i3這樣的豪華車也將受益。對免稅車型的規定上,新政策也更加開放,除了最受關注的純電動車之外,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如比亞迪秦、雪佛蘭沃藍達等,豐田剛剛推出的燃料電池車FCV也將獲得購置稅免征待遇。

  在中國汽車市場,“公車”曾經造就了一些德系豪華品牌的成功。現在,決策者們希望,再次發揮公務用車的銷量拉動和用車示范效果,幫助新能源車“起飛”。

  2014年7月13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公布了《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明確規定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這是繼2014年7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免征新能源車購置稅之后,行業再迎重大利好,按照公務車每年1000億元的采購計劃計算,如果政策能切實落實,意味著自主品牌車企會通過新能源車迎來超過300億元的市場份額。

  2013年,中國新能源車銷量只有1.76萬輛。而300億元的市場份額,即便以20萬元的補貼后價格計算,也相當于15萬輛的銷量,能夠把新能源車的銷量在2013年的基礎上提升7.5倍以上。而“公車”大量采用新能源車,對中國普通消費者來說,更有巨大的帶動和示范作用。

  政策:統一標準取消地方目錄
  目標:打破區域藩籬


  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各地區不得自行制定、出臺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標準,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廣目錄等違規措施,阻礙外地生產的新能源汽車進入本地市場,以及限制或變相限制消費者購買外地及某一類新能源汽車。

  目前,北京市場上能夠買到,且能享用新能源車專用指標的車型只有四款。這一要求若能得到切實執行,本地消費者將有望買到更多新能源車型。

  除了對新能源車進入各地市場的解放,《意見》還對市民關心的充電設施建設做了明確規定,規定充電設施執行全國統一的標準,破除了各地“各自為政”的充電標準,并且加大力度在公共單位及小區停車場內建設充電樁。此舉對降低新能源車用車成本,提高使用便利程度,其意義絲毫不亞于廢止地方目錄。

  目前,基礎設施不完備、充電標準難統一已成為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最嚴重的因素。大眾集團(中國)執行副總裁張綏新呼吁,如果國內充電標準不能盡快統一的話,問題會很嚴峻,“標準沒有好壞之分,首先要有標準,后面可以調整”。

  業內人士分析表示,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戰略首次全國性部署的《意見》,其政策扶持力度前所未有,對于整個新能源汽車上下游產業都有著極大利好,并且出臺的政策對癥下藥,都指向了新能源汽車發展過程中最難解決的幾個問題,比如充電樁問題、充電設施標準等。

  政策:給予新能源車電價優惠
  目標:進一步降低用車成本


  2014年7月30日,國家發改委又下發了《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

  《通知》明確,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執行大工業電價,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區等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用戶降低充電成本。

  《通知》不但提出了政策,而且還明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要達到的目標: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燃氣)汽車使用成本。

  《通知》還強調,將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配套電網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電網企業不得收取接網費用,也就是說,電網企業必須免費為用戶安裝充電設施,從而進一步減輕了電動汽車用戶負擔。

  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能夠以居民電價為新能源車充電,是這份通知中最吸引人的一點。目前北京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車主們,絕大部分未享受優惠電價,而且價格高低不一,每度電價格普遍在0.8元至2元,發改委新政的推行將終結“一車一價”的充電收費亂象,進一步降低電動汽車的使用成本。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收費的最新政策為:居民住宅小區內,自用充電設施按照本市居民電價標準收取,不執行階梯電價,目前為每度0.5103元。照此計算,新能源車用戶的充電成本將至少下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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