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重點解讀了《規范條件》涉及的總則、生產企業基本要求、生產條件要求、技術能力要求、產品要求、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售后服務能力要求、規范管理、附則等九部分內容,介紹了動力蓄電池產品需滿足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并對企業申報流程和系統進行了詳細說明。
會議強調,《規范條件》是在新能源汽車快速增長、動力蓄電池行業能力、水平制約突出的背景下制定發布的,將著力解決動力電池企業良莠不齊,企業規模偏小,低水平重復建設等問題,進一步引導和規范行業發展。《規范條件》按照企業自愿申請、政府服務行業的思路,以動態公告的方式,實施對汽車動力蓄電池企業的監督管理。
會議要求,各地行業主管部門做好企業資質、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把真正符合條件的優勢企業推薦上來;專家庫各位專家應秉承公平、公正、客觀、負責的態度,協助工業和信息化部做好審核工作,評選出符合《規范條件》要求、引領行業發展的企業;動力電池企業要注重技術創新,加強質量管理,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裝備司將于會后盡快發布申報通知,并組織后續的審核、公示和公告工作;歡迎各生產企業積極申報,共同推進動力蓄電池行業的規范健康發展。
會上,工信部裝備工業司汽車處處長陳春梅強調,企業基本要求規定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2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1000萬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500萬瓦時。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1萬套或2億瓦時。生產條件要求單體企業應至少具有電極制備、疊片/卷繞、裝配、注液、化成等關鍵工藝過程的自動化生產能力和在線檢測能力。
電池、電機、電控是新能源汽車的三大核心技術。因此,動力電池行業的規范,將有利于滿足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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