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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交場站分類分級及布局原則的研究
2022年12月26日 17:18:00 來源:濟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 訪問:次

截至2021年12月底,濟南市歷下、市中、天橋、槐蔭、歷城、長清及起步區等區域內的公交場站共約110多處。按照場站權屬可以分成5大類,分別是有證場站、在辦證場站、無證場站、立交橋下場站及地塊配建場站,有證場站占比較少。

一、公交場站分類及內涵

為了更好支撐公交線網運營,亟需對既有在用公交場站進行分類分級,明確每個公交場站的功能定位,結合功能定位梳理應該具備的支撐設施,為公交場站建設及線網優化提供支撐。根據濟南市公交場站現實情況,參考《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場、廠工程設計規范》(CJJ/T15-2011)及其他城市公交場站分類及定位,將濟南市常規公交場站劃分為兩大類(站和場)和五小類(停車場、樞紐站、首末站、維修保養場及能源補給場)。其中首末站和樞紐站屬于站的范疇(主要為客流服務),而停車場、維修保養場和能源補給場屬于場的范疇(主要為車輛服務)。

表1-1公交場站分類分級匯總表

序號 場站類別 功能定義 場站級別
1 停車場 停車場有單獨占地,是車輛停放、車隊管理、一級保養及小修的主要場所,彌補了樞紐站、首末站等設施停車空間的不足,為線路營運車輛下線后提供合理的停放空間、場地和必要設施,具備能源補給、車輛清潔功能,不具備站內上下乘客的功能。 根據面積,分為一級停車場(1公頃以上)、二級停車場(0.3-1公頃)及三級停車場(0.3公頃以下)等三類。
2 樞紐站 樞紐站一般有單獨占地,具備上下客登乘功能,主要在客流集散地設置,多條公交線路匯集的場所,提供公共交通系統內不同模式之間、不同層次線網之間、市內公交與對外交通之間的接駁、換乘及中轉服務,服務主要客流集散點。根據樞紐站面積,可以具備車輛停放、能源補給及車輛清潔功能。微樞紐不單獨占地,屬于樞紐站的補充形式。 根據位置,分為綜合換乘樞紐站(與對外交通樞紐結合)、軌道交通樞紐站(與軌道站點結合)及公交樞紐站三大類,其中公交樞紐站根據線路數,又可分為一級樞紐站(10條以上線路)、二級樞紐站(3-9條線路)。
3 首末站 首末站為單獨占地場站或非單獨占地配建場站,具備發車、調度、車輛掉頭、候車、上下客登乘等五項基本功能,獨立占地首末站可以具備車輛小修、能源補給及車輛清潔功能。 根據面積,單獨占地首末站可分為一級首末站(3000平方米以上)、二級首末站(2000-3000平方米)及三級首末站(2000平方米以下)三類;根據建設形式,非單獨占地首末站分為建筑配建首末站和路側配建首末站。
4 維修保養場 維修保養場有單獨占地,一般占地面積在2公頃以上,將維修廠和保養場功能整合為一體,統稱為“維修保養場”,主要承擔車輛的高級保養、大修及相應的配件加工、修制任務,同時還具備修車材料儲存發放、能源補給、車輛清潔及車輛停放等功能。 根據功能,分為一級維修保養場(綜合維修基地)、二級維修保養場(具備二保功能)及三級維修保養場(具備一保功能)三類。
5 能源補給場 能源補給場有單獨占地,主要為公交車輛提供能源補給,具有充電、加氣、加氫及加油功能,同時具有車輛停放功能。 根據功能,分為綜合能源補給場、天然氣能源補給場、充電能源補給場、加氫能源補給場及加油能源補給場等五類。

公交樞紐站、首末站、線路起終點及停車場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停車場停車功能為主,具有能源補給、運營管理、車輛清潔、車輛小修功能,是目前公交場站的主要存在形式。停車場補充樞紐站和首末站的停車需求。

樞紐站具有上下客、乘客候車、換乘、車輛到發輪候等功能,是3條以上線路的起終點或交匯點,是較大的客流集散點,是公交場站的一種形式,是首末站的高級形態,具有線路起終點的功能。

首末站具有上下客、乘客候車、線路車輛到發輪候等功能,是1條或2條線路的起終點,具有小規模停車或臨時停車功能,是公交場站的一種形式。首末站是高級形態的線路起終點。

線路起終點具有上下客、乘客候車等功能,是線路的起終點,不具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功能,是線路中途站的一種形式。

圖1-1停車場、樞紐站、首末站及起終點相互關系

首末站肯定是線路的起終點,但是起終點不一定是首末站;樞紐站是首末站的高級形式,但首末站不一定是樞紐站;樞紐站可能是線路的起終點,但單純的起終點不是樞紐站。

二、各類公交場站的布局原則及分級標準

(1)停車場布局原則及分級

位置:停車場應分散布設,均勻分布在各個區域性線網的重心處,與區域內各線路的起終點距離宜控制在1~2公里以內。

面積:停車場可以與首末站、樞紐站合建,用地面積宜按每輛標準車150平方米計算,用地特別緊張的區域不應小于每輛標準車120平方米。

設施:停車場內應有良好的場區環境和安全視距,運營管理和生活服務區的綠地率不應低于20%。

布局:停車場應建回車道和試車道,停車場進出口宜設置在停車坪一側,其方向應朝向場外交通路線,進出口應分開設置。

圖1-2停車場分級圖

(2)樞紐站布局原則及分級

位置:公共交通樞紐站宜與大型公共建筑、公交首末站、軌道站及對外交通樞紐站等合并布置,靠近客流集散點,并應符合交通系統的組織要求。樞紐站具備綜合開發的潛質。

面積:中心區用地規模宜為2000~5000平方米,其他地區2000~10000平方米,公共交通場站與樞紐站合并設置時,公共交通場站等非樞紐功能的面積另計。

設施:發車區不宜少于4個,應設置適量的停車坪,大型樞紐站和綜合換乘樞紐站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公共信息導向系統,辦公用地二級紐站不宜小于45平方米,軌道交通樞紐站不宜小于90平方米,一級樞紐站和綜合換乘樞紐站不宜小于120平方米。

布局:應堅持人車分流、方便換乘、節約資源的基本原則,統籌物理空間、信息服務和交通組織的一體化設計,且應與城市道路系統、軌道交通和對外交通有通暢便捷的通道連接。樞紐站進出車道應分離,車輛宜右進右出,站內宜按停車區、小修區、發車區等功能分區設置,分區之間應有明顯的標志和安全通道,回車道不宜小于7米。

圖1-3樞紐站分級

(3)首末站布局原則及分級

位置:應緊靠客流集散點,減少乘客步行距離,應鄰近客運走廊,且應便于換乘,與對外樞紐及其他交通方式相銜接,2條及以下線路的起終點應設置首末站。有較大客流吸引與產生點的大型建設項目應配建非獨立占地的公交首末站。

面積:獨立占地首末站用地面積不宜小于2000平方米(用地緊張地區,首末站功能可適當簡化,縮減面積,不應小于1000平方米。)。無軌電車首末站用地應乘以1.2的系數。非獨立占地配建首末站建筑面積根據服務線路與車輛數計算。

設施:應具備發車、上下客、候車廊亭、車輛掉頭、車輛臨時停放區域。獨立占地首末站還可以具備能源補給及車輛清潔功能。

布局:車輛宜右進右出,內部組織流線清晰、流暢,進出口宜分開設置。非獨立占地配建首末站應符合車輛交通流線要求。

圖1-4首末站分級

除單獨占地首末站外,推進非單獨占地首末站建設,構建公共交通微樞紐。

圖1-5非單獨占地配建首末站分級

(4)能源補給場布局原則及分級

位置:能源補給場宜建在城市的不同方向及每一個分區線網的重心處,宜分散布置,應與場站合并設置,所有場站均應配套建設公交充電設施。

面積:能源補給場宜與公交場站合并設置,不同面積的場站均應配置一種以上的能源補給設施。

設施:能源補給場根據位置及定位不同,可以具有加氣、充電、加油或加氫設施,并具備停車坪。

布局:能源補給站應符合《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12》等國家規范。能源補給站根據企業現狀場站的情況設置,現狀加油及加氣站均定位為能源補給場,規劃的加氫站定位為能源補給站。

圖1-6能源補給場分類

公交場站的分類分級需要結合城市特點、公交運營特點及場站數量實際因地制宜開展,并非一成不變。在具體公交場站功能定位過程中,還需要借助層次分析法及德爾菲法等工具結合多方因素開展具體分析,才能更加科學合理確定每個公交場站最合適的功能定位、最亟需的設施配備,從而更好支撐公交線路運營。

來源:濟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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